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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班主任工作的几个误区

 

【作者】 1.王新红 2.李菲菲

【机构】 1.山东省安丘市东埠中学 2.山东省安丘市兴安街道城北小学

【摘要】

【关键词】
【正文】笔者从事教育工作以来,一直担任班主任,对班级管理工作进行了一些探索与研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实践使我发现班主任管理工作中存在不少误区,本文就此加以论述,为即将走上班级管理工作的教育同仁提供一面镜子,以此为鉴,少走弯路。
  一、对班主任角色的误区
  也就是对班主任工作的定位。如果定位准了,工作就有了方向,不至于走偏。班主任是什么?是学生眼里的“班头儿”,是学校工作的台柱子,是学校管理工作的执行者,是班内的“家长”。这是存在我头脑中的“位”,也是传统教育对班主任的定位,其工作思路是:管理、管制,以“我”为中心。其结果就是班主任成了班内的管家,事事过问,事事关心,班主任被繁忙的班务所困扰。
  新时代教学理念要求教师对自己的角色正确定位——学生的指导者、引导者。作为班主任也也不例外,班级的主体应该是学生,班级建设需要广大的学生积极参与。而班主任则是协助、指导角色。班主任要发扬民主,培养和发挥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班主任要从无边的班务中脱身,集中精力研究指导方法。我国当代教育家,全国优秀主任魏书生当班主任期间,可以连续一,两个月外出讲学,而所带的班级却一如既往。这主要是魏书生先生管理班级的方法独到,角色定得准。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自我管理的能动作用。
  二、对班级管理的误区
  1.管理目的的误区
  管理目的也就是为啥管。大多数班主任的出发点都是落实学校要求和各项规章制度,事实上就成了维护学校制度的捍卫者与执行人。只是被动的机械的进行管理,说白了是上传下到的角色。作为班主任要科学规划班级发展目标,以建设良好班风为出发点,促使学生形成积极向上的风尚,并且培养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锻炼学生的集体管理能力。总之班主任管理班级的目的是要对学生的长远发展负责。
  2.班主任自己没有自己的管理目标
  所谓管理目标,就是希望自己的班级的学生通过管理达到的一个什么样的良好状态、习惯,这涉及到方方面面。之所以说管理目的不清,是因为班主任在为自己量化成绩而管理,而没有设身处地地为学生的发展而管理,这是一个普遍现象,因为这直接涉及到每一位班主任的切身利益。事实上班主任的利益和学生的利益并不是对立的,当班主任从学生发展的利益出发,二者的利益应该是统一的。
  3.管理方法的误区
  管理方法好理解,就是管理措施、方法和手段。正因为管理目的的盲目性,导致管理手段的被动。凡是影响班主任量化考核成绩的行为都要成为“管”之列,凡是不影响班主任量化考核成绩的行为都是合理的可以存在的。因此班主任可以说是为“分”而管,为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而管。这就使得管理处于被动的地位必然导致方法单一甚至粗暴。
  三、对学生评价的误区
  对学生评价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课标也要建立新的学生观。要摒弃以成绩论英雄的价值观,要多元的评价学生,要发现每一个学生的闪光点,挖掘学生的才能。现在虽然全面推进课改,客观上推动了包括班主任在内的老师们的评价观,但现在的评价手段——考试,还是最具权威的,可以说这是老师评价学生指挥棒,这就导致了对学生评价的误区。惟成绩至上,使得一些学习成绩一般的学生成为班级的边缘,是老师眼中的另类。事实上,学生各有所长,只有我们看到每个学生的优秀之处,给与关怀、帮助和支持,那怕是差生也会得到转化。比如在班级文化建设活动中,我有意把具体工作交给“问题学生”,结果这些学生工作工作异常出色。
  四、对“罚”的误区
  一谈到罚,就会想到体罚,将体罚与罚等同起来。进而敬而远之,因为国家三令五申禁止体罚。
  罚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罚心:二是罚行。
  所谓的罚心,就是通过教育,是犯错学生认识到错,而进行的自责,自悔行为。最后达到改正错误之目的,使学生能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所谓罚行就是在行为活动上付出额外的惩罚。
  罚应该是教育中不可或缺的行为。这可追溯到孔夫子时代,一直到清代,私塾先生都有一个“罚行”工具——戒尺。只要学生犯错就会用戒尺打学生的手掌,起到痛手而不伤骨,起到引以为戒的功效。估计古代大凡有所作为之人都受到该种“罚行”吧﹗罚在文明程度比较高的西方国家,如英国,美国等国家也时有“罚”行现象的。如学生犯错,会让学生在星期天到学校或工益场所当以工,打扫卫生,以示对所犯错误应负的责任。因此西方国家的公民的责任感是很强的,这可能与他们的教育理念,教育手段以及“罚行”是分不开的。我认为缺乏惩戒的教育是不成功的,因为一味的呵护甚至是偏袒,其结果只能是学生不能够及时认识自己的错误,自然就不可能及时得到改正。
  且不谈哪种罚行更科学,从古今中外教育史及现状看“罚”是必不可少的,不能谈罚色变,应该走出避罚不谈的误区。
  当今一些成功的教育家,全国优秀班主任将“罚”融入教育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魏书生先生让犯错误学生写说明书,就是“罚心”与“罚行”独具匠心的有机结合,不失为一大创举。不罚,学生就会缺乏责任意识,就没有对自己所犯错误无负责的想法。长此以往只能是走进中国人争功逃责的怪圈,这与创建和谐社会是不相适应的。
  • 【发布时间】2018/12/30 19: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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