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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国家教育考试考风考纪建设

 

【作者】 张 燕

【机构】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教育考试中心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摘 要】 国家教育考试是国家培养选拔人才的重要制度和主要手段,是国家意志和政府行为的体现。考风考纪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生命线,考风考纪的好坏,直接影响政府的形象、国家考试的威信和质量、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考生未来的发展。加强国家教育考试考风考纪建设,在当前新的形势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国家教育考试;考风考纪;建设

  国家教育考试是指国家批准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根据一定的考试目的,对受教育者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按一定的标准所进行的测定。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国家教育考试主要包括:一是入学考试,如普通高考、成人高考、中考、研究生入学考试等;二是资格水平考试,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学业水平考试等;三是文凭方面的考试,如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等。
  考风考纪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生命线,考风考纪的好坏,直接影响政府的形象,影响影响了国家教育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影响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影响考生未来的发展,是社会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加强国家教育考试考风考纪建设,在当前新的形势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重要性 
  (一)考风考纪是国家教育考试组织管理的重点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现代化通讯工具的普及,受社会不良风气对教育考试的影响,违纪舞弊的形式和手段更多更新,特别是用通讯工具作弊和考试集体舞弊事件更加突出,严重地影响了国家教育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教育考试的组织管理、考风考纪建设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违纪舞弊作为考试公平的“天敌”自古有之,防范和打击考试违纪舞弊也是自古皆然。一个公平意义上的考试应该是没有违纪舞弊的考试,出现违规舞弊不是考试本身的错,但不反舞弊就是教育管理和考试管理的错,是管理者的失职。防范打击违纪舞弊,树立良好的考风考纪显得越来越迫切。为此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规范考试管理,才能杜绝考生违纪舞弊现象发生,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二)确保社会公平稳定的需要
  考风考纪建设关系到青少年一代健康成长,关系到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关系到社会科学和谐稳定发展。国家教育考试核心就是科学和公平,科学是内容,公平是表现形式。在老百姓看来,公平更为重要,这就是我们平常讲的“考试面前人人平等,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现在的国家教育考试,比如高考,实际上承载着很多功能,事关考生乃至家庭的切身利益,寄托着一代人的美好希望。如果我们放松考风考纪建设,管理松懈、作弊盛行,小而言之,是引发了局部不公,损害部分考生合法权益;大而言之,是破坏了社会基本价值体系,颠倒了社会行为秩序,打破了社会的公平稳定,故考风考纪建设刻不容缓。
  (三)国家意志的体现
  国家教育考试,代表着国家和政府的意志,体现着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管理能力和水平,如果组织管理不能达到考试本身所应具有的管理要求,或者说考试不正之风时有发生,群众心目中就会产生对我们的信任危机,进而对国家和政府也会产生怀疑和误解。一次考试涉及到千家万户,如果这些人不信任我们组织的考试,那将会引发巨大的社会问题。当前“假”的东西比较多,教育公平是我们最后的底线,是“一方净土、一方绿洲”,国家教育考试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在老百姓心中还是信得过的,所以说国家教育考试考风考纪建设,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
  (四)国家廉政建设的需要
  国家教育考试违纪舞弊现象是教育系统近些年来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不正之风,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教育和考试管理秩序,造成教育领域的不公平。个别地区出现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放纵作弊或监管不作为,实际上已经成为教育腐败的表现形式之一,极大地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打击考试违规舞弊就成为了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工作,成为了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反腐败的重要任务,是当前教育系统廉政建设必须抓实抓好的工作。
  二、考风考纪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考生急功近利的心理意识 
  一是部分考生抱着侥幸心理“万一监考老师没发现,就可以混过去”,“多得一分是一分”,这部分考生多数为中、下等成绩,为了取得一个较为理想的成绩,就去冒险作弊。二是部分考生虚荣心作祟,认为考试成绩不好,在同学、同事、领导面前会没有“面子”,于是作弊。还有考生碍于情面违心地将答案告诉别人,出于“哥们义气”主动帮人作弊。
  (二)与考生自身的文化素质有关
  违纪舞弊考生多数是思想文化素质较差的。普通高考是这样,成人考生也是这样。特别是成人考生由于基础较差,但基于各种原因必须要取得相应的文凭,不得不参加一定的学习考试,这种思想文化素质较差的考生违规大大高于好的考生,他们无知就无畏,于是顶风作案。
  (三)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受社会上的一些腐败现象等各种不正之风的影响,特别是听到社会上出现的“花钱买文凭”和”制假文凭”等丑恶现象,特别是集体舞弊事件的曝光,一些考生认为,我花点钱花钱就应该考试过关,就应该得到文凭。考试时夹带小抄、偷看一下、照抄一点不是什么大问题,不算啥,因而对自己的违纪舞弊抱着无所谓的态度。
  (四)不合理的干部人事制度
  主要是成人拿文凭。一些部门和单位仍然首先看文凭,忽视人的能力,并规定在一定时期内要达到相应的文凭。单位的聘用、岗位的晋升、职称的评审等,都要按文凭的高低来衡量,或者说是一个重要的指标。那考生为了得到文凭他们就不顾一切的去冒险违规。
  (五)对国家教育考试思想上认识不足
  对于国家公务员考试、执业医师、注册会计师考试等行业资格考试,主要是一些成人考生,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对国家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当回事儿,认为自己的行业资格考试不影响他人的利益,违纪舞弊时有发生。
  三、加强国家教育考试考风考纪建设的措施 
  国家教育考试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事关教育发展,事关考生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科学和谐发展,考风考纪是重中之重,没有良好的考风考纪,考试公平就无从谈起。考风考纪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必须引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依法办考,严格管理,要按照“人防技防并举,严防与严打并重”的方针,加强领导,统筹协调,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考风考纪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教育考试工作,教育部2012年4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教育部、中宣部等十部门2012年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从法律的层面,代表国家的意志,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从加强党风政纪、廉政建设和社会诚信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当前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国家教育考试很大程度上是政府行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区教体局作为具体执行部门,承担考风考纪建设和考试管理的主要责任,我们教育考试中心作为具体实施组考的部门,负直接责任,把责任制落实到各个工作层面,把组考工作各环节分解到人、责任到人。完善并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制,明确区政府、区教体局、区考试中心、考点学校、监考人员的相应责任,对因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以此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切实做好考风考纪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一是加大考风考纪宣传力度。高考前我们对全体考生印发《2021年四川省普通高考考场规则》、《给全体考生的一封公开信》,与每位考生签订了“诚信考试承诺书”。针对成人高考和自考考生的特殊性,我们在报名时通过不间断的视频播放,宣传考试纪律,进行考风考纪和诚信应考的教育。考试期间在考点张贴相关法律法规公告,警醒考生诚信参考。特别是对于社会考生,我们通过组建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考微信群、QQ群对考生进行有效管理,营造了“策无遗漏、违纪必究,作弊必罚”的社会环境。
  (三)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考试组织管理队伍。
  一是强化监考员选聘工作。我们实行了“六不聘”原则(表现不好者不聘、无管理能力者不聘、身体不好者不聘、有亲属考试者不聘、不懂法不知法者不聘、不是在编在岗的教师不聘),把好了监考教师挑选关、思想教育关、业务培训关,并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二是加强考前培训工作。我们考前实行三级培训方式:接受市教育考试院对我中心的培训;我中心对考点主考、副主考的培训;考点主考对监考教师及考务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对监考人员、身份验证人员、场外流动工作人员、验卷人员、指令播放人员、听力播放人员、视频监考人员实行分类培训。
  三是监考人员的表现与教师的奖惩、评职晋级挂钩;对考试期间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失职、渎职人员,必须严肃处理。
  四是加大对监考员及工作人员的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力度。统一组织观看《刑九》、《教育部33号令》等宣传警示片。
  (四)强化标准化考点的管理和使用
  充分利用标准化考点的优势,入场安检认真,杜绝禁带物品进考场;身份验证“三吻合”,即身份证信息、指纹信息、考生信息必须一致,杜绝替考代考事件发生;视频全程实时无死角监控并回放,杜绝试卷丢失泄密事件发生,杜绝考生偷窥、照抄、带走试卷等违纪舞弊事件发生,确保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
  (五)加强监察巡视力度,依法办考、 依法治考。
  一是充分发挥区招考委的职能。区教体局负责,教育纪检监察组承担主导和协调职能,考试期间靠前指挥,协调各方,选派政治思想过硬的人员担任巡视员、督导员深入到区教育考试指挥中心、保密室、考点,对教育考试中心及各考点的组考进行全方位督查。切实做好为国家教育考试保驾护航工作,既要认识到位,又要投入力量,在事前把工作做好做细。
  二是加强与公安、经信、工商、宣传、电力等招考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配合参与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专项行动、清理打击大规模组织异地考试、替考等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对网上涉考有害信息的巡查工作,重点打击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替考和有组织团伙舞弊等行为。
  三是坚持按规章制度办事,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违法行为。为使考风考纪各项目标真正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上级招考委的有关规定,考试期间各考点内张榜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且在考点公告栏内张贴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刑九》的相关内容,有效地防止了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对考点的考风考纪责任人,实行了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和软弱涣散等渎职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具体的工作中针对不同情况的考生、考场,采取增加监考员和巡视人员的方式,确保考风考纪。
  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了我区国家教育考试考风考纪优良,考点纪律严明,全年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均无重大违纪舞弊事件发生。
  考风考纪建设是国家教育考试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打造平安考试,培养选拔优秀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国家教育考试考风考纪建设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国家教育考试各项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考风考纪建设,为保护考试领域一方净上,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国家教育考试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司洪昌:大学生作弊现象:一种泛滥全球的文化[J].教育与职业,2007,(3):20-21。
  [2]刘飞:考试作弊现象的分析及对策 [D].云南农业教育研究,2006,(2):27-28。
  [3]孙政.史俊青:考试作弊的现状分析及对策[J].教育评论,2003,(4):61-62。
  [4]徐菁.周立春:加强考试管理,提高教育质量[J].中国高教研究,2000,(10):80。
  • 【发布时间】2022/4/12 8: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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