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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虚幻共同体”思想研究

 

【作者】 尹凯强 田云峰

【机构】 中共易县县委党校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河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协作项目(课题编号:22XZKT0723)】

  一、“虚幻共同体”产生缘由
  马克思认为,“虚幻共同体”产生的直接缘由是个人利益同共同利益之间存在不可回避的矛盾导致的。当然,这种矛盾也并非一开始就有,它是伴随人类社会分工的发展而出现。正如马克思所说:“随着分工的发展也产生了个人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相互交往的人们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其实,在最初的“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发展阶段,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存在极少的矛盾和冲突。这主要是由于,在原始社会中,在自然生产力和个体能力的双重限制之下,个人生存和发展完全依附于“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人与人之间除了生理上存在区别外其余方面几乎处于自然同等状态。因此,分工仅仅停留在最原始的自然形成的分工阶段。所以,在这样的共同体之中,人们共同劳动,共同享有生存资料,共同支配社会财产,共同决议公共事务。在这样的背景下个人利益同共同利益是协调一致的,共同利益的实现也是个体利益的满足,因此,个人完全没有必要去追求自身的特殊利益。所以,在原始社会中个人利益同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是极少甚至是没有的。
  但是人类历史总是朝着更高方向发展迈进。一方面,工具的使用、个体能力的提升推动社会生产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人类需求日趋旺盛,人口数量不断增加,促使部落意识和分工全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随着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离,真正的分工也随之出现。由于每个劳动者所承担的分工任务不同,他所生产出来的产品是单一的并不能够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这就使得每个劳动者不得不参与社会交往。所以,“从而形成了所有相互交往的人们之间的共同生活和共同利益”。并且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共同利益不是仅仅作为一种‘普遍的东西’存在于观念之中,而首先是作为彼此有了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存在于现实之中”。分工的出现也导致分配的产生,由于分工之间存在差异(男女差异、体力差异、需求差异),其导致的必然结果是分配的劳动产品无论在质量或者数量上是不平等的,因而进一步导致了私有制和私有财产的产生。
  再者,由于真正分工的出现使每个人的活动都有了明确的界限,所以这也导致了无论他从事什么职业、承担什么工作,他所追求的利益也仅仅是自身活动的特殊利益。随着“分工使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不同的个人来分担这种情况不仅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使得少部分人直接从生产劳动中摆脱出来,担任社会公职人员,这也就意味着共同利益的决策权掌握在这少部分人手中。但是大部分人依旧从事直接的劳动生产活动,并且共同利益的参与权逐渐丧失。随着社会公职逐渐从其他职业分离出来,那么承担社会公职的这一少部分人成为了共同利益的代表,他们便掌握了绝对的话语权,成为统治阶层。在分工的影响下,每个人追求的都是自己的特殊利益,哪怕承担社会公职的统治阶层也不例外,所以承担社会公职的统治阶层会想尽一切办法将共同利益转变为自身的特殊利益。共同利益同个人利益之间也就发生了分离,也就是共同利益同个人利益不再具有一致性,甚至会出现矛盾和冲突。统治阶层为了使自身的统治具有说服性和合理性,它不得不将自己的特殊利益伪装成普遍利益。然而实际上统治阶层同人们实际交往中的共同利益并不完全对等,这便决定了它必然带有很大的虚假性和欺骗性。所以,马克思指出:“正是由于特殊利益同共同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同时采取虚幻共同体的形式。” 
  二、“虚幻共同体”虚幻性的表现
  通过对《形态》文本的研究,不难发现文中涉及最多的共同体思想便是“虚幻共同体”。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一系列社会现实让马克思清醒地认识到“虚幻共同体”的内在本质。马克思对“虚幻共同体”的批判主要是围绕资本主义条件下个人同共同体的关系展开。他认为,资本主义国家在表面上是共同利益的捍卫者和守护者,然而实际上,它只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利益”的“虚幻共同体”。在“虚幻共同体”之中,个人隶属于共同体并且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和发展,即使存在,也仅仅是统治阶级的自由和发展。
  (一)个人被共同体所掌控
  在中世纪时期,广大农奴为摆脱穷困潦倒的境遇从封建地主手中逃脱成为自由民,他们因同样的敌人和共同的利益走向联合建立城市。伴随着商业的扩大和交通道路的开辟,这些城市之间的交往逐渐频繁,并且这些城市有同样的利益诉求走向联合,进而在各个城市的许多地域性市民团体中形成了市民阶级。但是在自发分工的作用下,刚刚组建的市民阶级又被重新分裂成不同的集团。然而,由于之前所有的财产已经被转变为工业资本或商业资本,导致大部分人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被迫成为新型的无产阶级。在这变化中,本想摆脱封建地主控制的农奴转变为无产阶级,导致受到资本家的束缚和奴役。再者,由于阶级差别的存在,之前的农奴也就是现在的无产阶级,他们的前途命运似乎已经被定义了,他们的社会地位注定是卑微的,他们的存在也注定是被剥削、被压迫的,而统治阶层即资产阶级从一诞生似乎就被赋予了统治、享受的权力。这看似很荒唐,实际上这却是那个时代真实的写照。这主要是因为阶级这个“虚幻共同体”对个体而言是独立的存在,然而个体对该共同体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个体必须服从阶级这个虚假的共同体。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个体受到了阶级的掌控。于是马克思指出:“各个人的社会地位,从而他们个人的发展是由阶级决定的,他们隶属于阶级。”马克思认为这种极度不平等的阶级关系,个人被共同体所掌控这种现象,“只有通过消灭私有制和消灭劳动本身才能消除”。然而,就当时及目前的发展情况而言,还远远达不到这样的高度,所以个人被共同体掌控这种现象是将长期存在的。
  (二)个人不能得到自由和发展
  “虚幻共同体”虚幻性的另一个表现是个人自由和发展受到极大束缚和限制,自由和发展仅仅是属于统治阶层。马克思在《形态》中明确指出:“在过去的种种冒充的共同体中,如在国家等等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从前各个人联合而成的虚假的共同体,总是相对于各个人而独立的;由于这种共同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统治者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可以看出,在“虚幻共同体”中,由于它特殊的联合方式导致共同体是脱离个人而单独存在的,个人同共同体之间处于一种分散状态。那么,个人同共同体之间根本没有本质上的联系。这样,即使个人处于共同体中,共同体对其发展也没有多大帮助;相反,如果个人处于被统治阶层,还会受到新的桎梏,正如工人阶级那样,受到资产阶级无休止的压迫、剥削,毫无自由和发展而言。由此可见,在“虚幻共同体”或者说是“冒充的共同体”之中,能够享有自由的个体是十分有限的,自由不是所有人的自由,是仅仅属于统治阶层范围内的人的自由,也就是被统治阶层个人自由是根本不存在的,甚至同过去其他时期的人相比他们更加的不自由。虽然在资产阶级的统治之下,物质财富得到快速发展,人们自然而然地认为他们所处的时代比以往任何时代的人们都要更加自由些。其实不然,相反,他们变得更不自由。这主要是因为生活在该阶段的人们更加遭受异化力量的支配,也就是更加屈从于物的力量。资本主义社会处于“物的依赖关系”阶段,人们更加屈从于资本的统治,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中也被货币关系充斥着,因此相比之前“人的依赖关系”阶段此时的人们更加不自由。
  马克思在《形态》中关于异化力量是这样描述的:“只要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还有分裂,也就是说,只要分工还不是出自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从这里可以看出,只要“虚幻共同体”存在着,那么特殊利益同共同利益的矛盾就必然产生,分工也就并非出自自愿,人必然遭受异化力量的束缚。并且“因为共同活动本身不是自愿地而是自然形成的,所以这种社会力量在这些个人看来就不是他们自身的联合力量,而是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的强制力量。”所以,人们对于这种异化力量的起源和发展趋向是完全不了解的,自然也谈不上如何去掌控这种力量,人们的意志和行为反而被这种异化力量所支配,人们得不到自由和发展。马克思在《形态》中深刻地揭露了“虚幻共同体”的虚假本质,并为我们如何消解“虚幻共同体”指明了方向。
  三、消解“虚幻共同体”的途径
  “虚幻共同体”的存在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起到了相应的作用,其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它对人自由的束缚和全面发展的限制是毋庸置疑的。那么如何才能消解“虚幻共同体”,建立“真正的共同体”呢?
  (一)“虚幻共同体”的消解需在现实中利用现实手段完成
  消解“虚幻共同体”的过程其实也是人类实现自我价值,向着更高级社会形态迈进的过程,并且它也是实现人类解放的重要环节。马克思曾指出“只有在现实的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解放’是由历史的关系,是由工业状况、商业状况、农业状况、交往状况促成的”。由此可见,解放如果仅仅依靠观念中的“想”而不是依靠现实世界中的“做”,那么这样的解放是不可能实现的,即使存在也是一种虚假的解放。并且实现人类真正的解放是一个长期且艰巨的历史过程,不能一蹴而就,只有当社会诸多条件达到成熟,满足人类解放的基本要求以后才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解放。如果操之过急,人类的解放也是不可能真正实现的。此外,马克思认为随着人类解放进程的逐步推进,那些无稽之谈也会随之被清除干净。这里的无稽之谈主要是指:“绝对精神”、“纯批判”、以及过分强调的“自我意识”。之所以清除这些错误的思想观念,是因为它们在有些国家、有些人民的脑海中已经根深蒂固,它们的存在对于“虚幻共同体”的消解、人类的解放是没有丝毫帮助的,甚至起到了严重的阻碍作用。所以马恩在《形态》中对黑格尔神秘的历史唯心主义和费尔巴哈关于感性世界的错误理解进行了深刻批判,他们认为实现人类解放与发展需在实践的过程中寻找答案。
  (二)“虚幻共同体”的消解需消灭私有制和分工
  马克思认为消解“虚幻共同体”的关键是消灭私有制和分工,究其原因,主要分为两方面。第一方面,分工和私有制是导致城市和乡村之间发生分离和对抗的主要因素,也就是说私有制和自发分工不被消灭,那么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对抗便永远不会消失,并且会随着私有制和自发分工的发展而进一步激化。但是消解“虚幻共同体”,建立“真正的共同体”的首要条件之一便是消除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对立,所以这就要求必须消灭私有制和自发分工,进而消灭城乡之间的对抗矛盾,为消解“虚幻共同体”创造有利条件。第二方面,是从“虚幻共同体”的生成角度来分析的。在原始社会中,不存在私有制和自发分工,那么个人利益同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是屈指可数的。但是,随着分工和私有制的发展,资产阶级逐渐成为统治阶级并掌握了绝大部分的社会财富和公共权力。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将共同利益转变为仅符合资产阶级的私人利益,并且将这种私人利益伪装成社会成员的普遍利益,所以该阶级不得不以“虚幻共同体”的形式出现。由此可知,自发的分工和私有制是导致“虚幻共同体”产生的主要因素,所以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回归问题本身,即消灭私有制和自发分工。自发分工和私有制是导致城市和乡村之间出现对抗和分离的主要原因;是“虚幻共同体”产生的主要因素;是建立“真正的共同体”的主要阻碍。所以,要想消解“虚幻共同体”必须要消灭自发分工和私有制。
  (三)“虚幻共同体”的消解需大工业的发展和交往的扩大
  马克思之所以认为大工业的发展是消解“虚幻共同体”的主要方式,主要是因为大工业所产生的生产力是巨大的,并且共同体的形式也会随着生产力状况发生改变。当生产力达到一定发展阶段,也就是“虚幻共同体”同发达的生产力不相适应的阶段,那么该共同体也便开始逐渐瓦解了。此外,大工业的发展也能够加速私有制的消亡。这主要是因为大工业社会化的生产方式与私有制的私人占有不相适应,二者之间的矛盾也会被激化,随着大工业得到极大发展后,私有制不得不让步,也就是不得不瓦解。所以从私有制的角度来看,大工业的发展也能消解“虚幻共同体”。再者,由于大工业的发展“造成了社会各阶级相同的关系,从而消灭了各民族的特殊性。”这主要是因为大工业的发展能够在全世界范围内创造一个在所有民族中具有同样利益的新阶级——无产阶级,并催化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进而发动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加速“虚幻共同体”的消解。消解“虚幻共同体”建立“真正的共同体”正是人类社会从低级向高级的一个转变,这个转变离不开大工业的发展。
  除大工业之外,另一重要因素便是交往的扩大。这主要是因为,只有交往发展到一定程度才能为生产力的延续和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如果交往仅仅局限在小范围内,发明便得不到广泛传播和应用,倘若该地区遭遇到天灾人祸(如战争、地震等),很可能导致地域人口的灭亡,随之消失的便是先进的发明,同时也意味着发达的生产力被迫中断。由此马克思提到:“在历史发展的最初阶段,每天都在重新发明,而且每个地域都是独立进行的。”这也是为什么在这个时期,人类的生产力水平是十分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综上可知,大工业的发展和交往的扩大是生产力得以扩大的重要条件,进一步成为消解“虚幻共同体”的内在动力。所以,我们不难理解马克思为什么说“只有当交往成为世界交往并且以大工业为基础,只有当一切民族都卷入竞争斗争的时候,保持已创造出来的生产力才有了保障。” 
  (四)“虚幻共同体”的消解需无产阶级革命运动
  马克思认为通过无产阶级革命“能够消灭任何阶级的统治以及这些阶级本身”。 马克思之所以如此肯定无产阶级革命具有如此大的能力,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思考的。
  首先是因为领导革命的阶级。这个阶级是由被残酷压榨、剥削、孤立的无产者所构成,他们的生活境遇因大工业的发展、资本家无休止的压榨、剥削变得十分糟糕,甚至连劳动本身都成为工人不能忍受的存在,所以他们必须进行阶级革命来获得生存的可能。其次,由于无产阶级存在于世界各地,这导致无产阶级革命力量强大,影响深远。这主要是因为大工业的世界性,造成了“社会各阶级间相同的关系,从而消灭了各民族的特殊性”。并且由于世界交往范围的进一步扩大,无论工业发达与否的国家都被卷入到世界竞争之中,所以世界大范围内存在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对立的矛盾。所以,无产阶级革命一经爆发将会在世界各地迅速蔓延,它同以往其他革命相比将会更彻底、更直接。再者,无产者唯有通过革命的方式,才能推翻国家,使自己的个性得以实现。这导致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处于直接对立的状态,存在不可避免的矛盾。所以马克思在《形态》中多次论述了革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进一步指出“虚幻共同体”的传统权力是“一种归根结底只有通过革命才能被打倒的权力”。 
  马克思在《形态》中通过对“虚幻共同体”产生原因进行分析,进一步论述了“虚幻共同体”虚幻性的具体表现,揭露了它对人限制和束缚这样的一个既定事实,最后在依据文本的基础上提出消解“虚幻共同体”切实可行的理论方案,为“真正的共同体”的到来打下基础。在马克思看来,随着社会历史的演进,人类社会的必然归宿是步入“真正的共同体”发展阶段。彼时,人类社会将进入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在那里全体人类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解放。在“真正的共同体”中人能够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和实现全面发展,不再被分工束缚。当然,“真正的共同体”的建立只有伴随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且私有制彻底消亡才有可能实现。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5]秦龙:《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研究》,辽海出版社,2007年版。
  [6]马俊峰:《马克思社会共同体理论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2014年版。

  • 【发布时间】2023/4/10 12: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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