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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小学语文教学中的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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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中朗读的目标要求:5~6年级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朗读就是把无声的语言变成有声的语言,是对文字信息的再创作。在朗读的过程中,眼、心、口、耳、唇、舌,多种感官积极的投入活动,有视觉神经所感受到的书面文字经过传导中枢传至口,变成口头的有声语言,并且还受到耳的监视,比较输入和输入是否一致。从教学效果来看,朗读能加强学生思维能力的训练,加深对课文的理解和记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语感能力,激发学生情感,提高学生的鉴赏能力和写作水平。在教学过程中,我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实施训练的。
全文下载- 【发布时间】2014/7/10 15: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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